一、承租方需求了解租借人和租借物的底子状况
1、作为承租方,应先查看租借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制止租借的景象,包含以下景象等:(1)未依法取得租借物的相关证件;
(2)共有租借物未取得共有人赞同的;(3)权属有争议的。
2、作为承租方,为了防备诈骗,在合同中约好,假设承租方是租借物的一切人,有必要供应相关的证明文件;假设承租方不是租借物的一切人,有必要具有转租权。
3、为了避免争议,在合同中对租借物的底子信息应进行清晰约好,如租借物的规范、质量、数量等。
二、租借合同之租期条款
在合同中,约好租借物的租借期限,清晰租借的具体起止日期,如承租方逾越租借期运用租借物,应支交给租借方超时运用的租金。
三、租借合同之租金条款
1、在合同中,清晰约好租金的付出办法,以现金付出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办法(选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、银行账号),施行按月付出、按季仍是年付出等。
2、在合同中,清晰约好租金付出时刻,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付租借金。假设承租方在必定宽限期内没有如期付出,应付出拖延租金或违约金或租借方可免除合同。
四、租借合同之确保金条款
在租借物租借合同缔结时,合同两头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,防备诈骗,承租方应在合同缔结前交给租借方必定的确保金或押金,应依据实践状况在租借物价值范围内决议押金的数额。一起关于确保金交还的条件,应进行清晰约好。
五、租借合同之转租条款
在合同中清晰约好承租方是否能够转租。
1、作为承租方,通过租借方的赞同,能够将租借物转租给第三人,租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借联系不因转租而影响。
2、承租方未经租借方赞同,私行将租借物转租给第三人的,租借方能够免除租借合同,因转租形成租借物损坏的,承租方还应承当补偿职责。
六、租借合同之妥善保管职责条款
在合同中清晰约好,承租方在租借期间,应妥善保管租借物,假设未尽妥善保管职责,形成租借物及配套设备损毁、灭失的,应承当补偿职责。如,应维护并合理运用租借物,形成损坏的还应承当修正或补偿职责。
七、租借合同之修补职责条款
在合同中,对修补职责进行清晰约好,租借方应确保租借物契合约好用处,但也能够约好由承租方承当修补职责。
八、其他事项
在合同中,主张依据实践状况对两头权力职责、违约职责、诉讼管辖地等约好清楚,以下降合同实施风险和确保合同顺畅实施,并尽或许确保两头的合法、合理利益。